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8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79215/2021-00046
  • 发布机构: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2021-09-15
  • 发布日期:2021-09-15
  • 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89号建议的答复

    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89号建议的答复

     

    孙艳菊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所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微小企业进行税赋减免和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给我国各行各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困境,为帮助金水辖区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有序复工复产,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的“双统筹”和“双胜利”,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金水区特制定十条措施,统称为“金水十条”。其中专门针对疫情防控中企业增加的成本,由金水区区委对购买金水区辖区内企业生产、销售的红外热成像测温筛查设备,用于复工复产时疫情防控的企业,按产品采购金额的 50%给予一次性采购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1万元。对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且复工复产的金水辖区50人以上或者是纳税金额1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5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安全生产防疫补贴,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对购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保险产品的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金水区区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保费的 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万元。另外针对企业用工困难实施“点对点”一站式方式组织员工包车返郑,对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全额补助;辖区企业新招上岗的,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按照每人 3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购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保险产品的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区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保费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万元。开展融资困难信用贷,对参与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中标的辖区企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且不限于服务合同、商品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可申请信用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企业资质适当调整;辖区内的零售个体商户、小微企业客户可申请经营性信用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含5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对符合《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文件规定享受市级财政贴息的辖区企业,在享受市级财政贴息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市级财政贴息总额50%的补助;鼓励合作金融机构对金水区内各园区推介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一年内合作金融机构因中小企业逾期贷款所发生的实际损失区财政给予 20%补偿,单笔贷款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除此之外,为解决金水区辖区企业员工的吃饭问题,金水区搭建集体用餐公益服务平台,组织具有供餐能力的优质餐饮企业,为辖区有用餐需求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集体用餐供应服务;对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为承租方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的业主(房东),按其减免租金总额的 30%,给予一次性的房租补贴。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需要复工复产又确有交通困难的在岗员工5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由政府组织公交车辆免费接送企业员工。疫情期间, 为更好的帮助物业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我们按照“三送一强”活动安排,逐一进行“电话问询 上门服务”,将“省20条”、“市30条”、“金水十条”等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政策归纳整理,帮助企业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贷款贴息、用工保障、缓缴税费、简化流程等各类政策措施, 使企业能够更好更快更准确的理解政策,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关于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社会性宣传,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建议

    2020年10月份,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连续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星级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示范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我办积极通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活动,共向市局上报星级物业企业8家,示范项目16个,最美物业人38人,最终结果将在全市主要媒体和网站集中公示,公示期满且群众无异议的,由全市统一授牌并给予奖励,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开表彰。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充分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正面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争“星”晋位的积极性,深度挖掘一批物业行业中的先进典型,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加大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认知度、好感度。

     

     

     

     

     

     

     

    联系单位: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纪元元 

    电    话:6397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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