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行业,比例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每年3月至6月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如未申报,按最低缴费基数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业务办结后,于次月5日至10日持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到地税指定的银行签订社会保险代扣协议,逾期未签订代扣协议造成待遇封锁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签订代扣协议后次月起从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自动按月划扣,务必确保每月5号前账户余额充足。
社保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