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政府的信任和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关注。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向您作如下答复:
一、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优势,为民营企业服好务方面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0年疫情以来,为推进复工复产,相继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发展30条、稳就业28条,制定了《郑州市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举措》等政策措施。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编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并及时发放到各区县市和企业。为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局正牵头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多轮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内容涵盖“改善发展环境、优化融资服务、强化财税支持、加快创新发展、深化服务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六个方面24条的具体措施。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资本规模、技术力量等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隐形限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一件“事”为牵引,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努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集成服务。”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简易注销即来即办。推动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再造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项目、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4类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全部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投资项目“容缺办理”机制。四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避免“一刀切”执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监督纠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中侵害中小企业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方面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民营经济“实体更强、贡献更大,负担更轻、成本更低,环境更优、活力更足”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3年,民营企业的各类税费负担进一步降低,保持或低于全国同类城市水平,民营企业用工、用地、用能、物流等各类成本取得明显实质性下降。
一是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用气成本。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模式,探索实施带“施工图”供地,用地企业拿地后非永久性实体工程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对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容积率的工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二是降低社保费用。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调整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总体上有实质性下降。落实好国家、省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单位为0.7%,个人为0.3%的降费率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经认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企业,按要求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三、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市委市政府坚持推动减税降费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增值税改革政策。一是减免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减免所得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税费减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落实税收抵扣政策。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对符合条件企业新购的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折旧。对企业从区县(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四是减免其他税费。落实进口关税降税和减免税、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优惠政策;“小升规”“个转企”企业办理不动产权更名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清费政策,严格收费清单管理,确保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外无收费。规范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收费标准,禁止强制民营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等。
四、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
近年来,我市精准落实国家金融惠企政策,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改善。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中的突出问题,驻郑银行机构深化科技运用,优化制度流程,主动减费让利,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一是贷款快了。各家金融机构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围绕“人行、税务、工商、电力”等数据,创新推出针对中小微企业线上信贷产品,例如建设银行的“云税贷”、“云电贷”,中原银行的“原E花”,郑州银行的“鼎e信”,通过全流程线上申贷" 审贷和放贷,贷款效率大幅提高。二是成本降了。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对我市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下调0.5个百分点,不少银行还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增加了专项的信贷额度,对逾期的利息给予了减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三是门槛低了。各家银行通过加大对区块链、大数据的运用,全面收集客户的工商、纳税、征信、贸易、结算、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有效信息,实现对客户的精准识别、精准画像,缓解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财务不规范导致的融资难问题。同时提高信用贷款比重,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质押物的问题。3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77.7亿元,同比增长17.7%,高于全省4.9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317.9亿元。
在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上,我局针对疫情后经济形势,多方式开展为企业融资服务。一是拓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渠道。受疫情影响,按照以往的现场银企对接工作模式无法进行,通过调研考察,与郑州市信易贷平台达成合作,依托其平台为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同时,借助其与郑州市信用中心、郑州市信息协会合作关系,为企业增信、信用修复等提供咨询服务。二是积极配合省工信厅做好融资服务。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助力“专精特新”及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案(2020-2022年)》通知要求,上报企业授信需求表,部分符合要求的企业获得了省中行融资支持。对没有获得省融资支持的企业,加强与市金融机构对接,最大限度做好融资服务。三是开展外出培训融资服务活动。为提供精准高效融资服务,结合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班,多次组织郑州市部分金融机构、担保企业、信用协会等高管授课交流,现场开展金融培训和银企对接,企业参与积极,银企互动高效。四是开展“贷动小微 金融助企”线上金融服务暨金融产品专题推介系列活动。为贯彻国家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广大中小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市民营经济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用足用好政策,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联合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相关驻郑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组建了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线上金融服务“钉钉群”,先后开展了4场“贷动小微 金融助企”线上金融服务暨金融产品专题推介活动,在线答疑解惑,交流互动频繁高效。此外,认真抓好融资担保服务工作,确保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按照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近3年累计为13家担保企业申报获得奖补资金1085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更加安心的创业政策和营商环境,营造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外来企业大有作为、创业群体茁壮成长的良好氛围,将郑州打造成中部最适宜的民营企业“创业家园”,让广大民营企业在这里最大限度地发挥才智实现梦想,在推动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让中原更出彩”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