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机处通知,现对我市范围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荥阳域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2.项目内容符合我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方向,对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申请单位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记录。
3.申报企业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
4.2021年收购秸秆1000吨以上、1万吨以下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
5.此次调查摸底实行自主申报,企业或合作组织直接向荥阳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申报。
6.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下午4点之前。
电话:64669711
杨世勇15638571906
附件:郑州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表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