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命教育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014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1-00114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6
  • 发布日期:2021-10-26
  • 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命教育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0140号提案的答复

    冯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命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郑州美好教育的关切与付出。您对生命教育的认知与建议,为我们下一阶段更好地开展生命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推进学校生命教育方面,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生命教育主题

    郑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211号),建议学校围绕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生命与自我三大主题开展生命教育,积极搭建校本课程、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生命教育平台。旨在引导学生亲近自然,尊重生命的多样性,珍惜生存的环境;关怀自然界的生命,培养民胞物与的胸怀,践行绿色可持续的理念;直面人类的生存危机,维护可以永续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引导学生了解生命成长的社会环境,直面社会生活的多元挑战;开展和谐的人际互动,发展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观念;关怀并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开展“六个一”活动,丰富生命教育形式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迅速开展以“聚焦生命教育,助力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六个一”活动,即发放一封关于生命教育的致家长、学生的信,举行一次国旗下演讲,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组织一次生命教育或心理咨询活动,举办一次关于生命教育的班主任研讨会,开展一次公共安全教育及逃生演练。各学校积极行动,扎实推进该项工作落地。

    4月29日,郑州市举行了全市范围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分为两个会场,通过优秀班主任代表经验分享和主题讲座等形式,引导班主任关注生命教育,落实五项管理,实现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三、构建家校社共育机制,落实生命教育实效

    积极构建家校社共育机制,充分利用“六员进校园”、家长学校、家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校外辅导员的作用,鼓励家长、社会力量参与生命教育。加强家校社联系,适时疏导孩子情绪,积极预防和及时干预孩子极端情绪与过激行为,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冯委员对生命教育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五项管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营造绿色健康、积极向上的有利于生命教育的环境,助力郑州市高质量建设“美好教育”。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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