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罗干 委员 :
您好! 您提 出 的 关于 “ 加强郑州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 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时,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 要求医疗机构修改、完善,并留档备查(指导区县 ( 市 ) 同时要求做好),压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和本机构实际,制定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使核心制度真正融入诊疗活动中,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