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层面推广志愿者制度创建美好社会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1099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21-00079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8
  • 发布日期:2021-10-28
  • 关于市级层面推广志愿者制度创建美好社会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109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贺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 “关于市级层面推广志愿者制度创建美好社会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1日, 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 志愿服务是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同时《条例》指出: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市民政局结合自身职责,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出台志愿服务相关政策文件

    2019年 市民政局联合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城乡社区 发展 治理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等 部门 联合印发《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 (郑民文〔 2019〕78号), 明确了健全完善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快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及保障措施的路径等。

    二、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和记录证明机制

    《意见》提出: 志愿者 激励回馈 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健全 完善志愿者星级评定机制,鼓励 引导 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对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进行 激励通报 。 健全 志愿 服务回馈 机制, 探索将志愿服务纳入征信体系,探索建立 “时间银行”,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长,志愿者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长,可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

    三、健全完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机制

    《意见》中明确: 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 “ 志愿郑州 ” 进行注册和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可直接下载打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到 志愿活动组织方 申请核实相关情况并加盖公章。未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 “ 志愿郑州 ” 进行注册的志愿者,需开具志愿服务证明的,由志愿活动组织方核实志愿服务信息并如实开具志愿服务证明。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应加盖出具主体(活动主体)公章,并做好证明的编号、登记等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档案。出具主体因合并、分立、解散或其他原因无法开具证明的,承接其工作的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可以作为主体接续办理相关事宜。

    四、依托市社工孵化基地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依托市社工孵化基地面向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开展志愿服务专项培训,今年已组织开展: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和志愿者规范管理、志愿服务工作如何从细化优化提升、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老年志愿者的挖掘与维护 4场志愿服务培训,累计培训400余人次。

    五、做好中国志愿服务网后台管理工作

    中国志愿服务网是全国统一志愿服务管理平台,由民政部门负责后台管理,市民政局先后面向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一线社工、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专题培训,学习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并宣传中国志愿服务网,提升网站使用效率及使用规范性,目前全市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超 110万人,志愿服务团体2500余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5000余个。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配合文明办等部门做好志愿服务政策创制工作,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在全市营造志愿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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