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新伟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打造郑州美好教育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 对您所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学习研究,并与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经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改善游览环境。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旅游成了人们新的消费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 旅游消费也在不断大幅度提高,旅游也成为了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不可少的精神盛宴, 假期出游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生活常态。人们盼望小长假的到来,更盼望着和家人、朋友一起走进更多美丽的 景区景点 ,体验更丰富的 美景和 风情。 近年来,为了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国家文旅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大了对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的力度,从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服务品质提升、游览舒适度的提升等做了大量工作,带动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需求增长,同时推动旅游业加快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景区及旅游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动政策落实。 2007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在2007、2008年、2012年对国有景区下调门票价格做出了相应规定,省发改委也分别在2018年、2019年发出通知,不断强势推进下调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旨在推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降低游客的出行成本,使群众有一定的获得感。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物价管理部门对景区门票管理的实际情况,景区门票定价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门票价格列入物价控制目录,景区定价或调价要经过审批,如嵩山少林景区、黄河风景名胜区、绿博园等;二是编入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部分景区点门票定价或调价要报当地物件部门备案,如登封市中岳庙、巩义市杜甫故里、新郑市郑国车马坑等;三是社会投资的景区(点)按照旅游市场经济规律自主经营,实行自主定价;四是公益性景区点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实行对公众免费开放,如文博类景点省、市博物馆等,主题公园郑州植物园、碧沙岗公园等。 长期以来,我局一直都很关注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对市民优惠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逐步放开,由旅游企业自主定价,政府部门干预的情况较少,另外,商 业性投资的景区点,投资额度大,回收慢,经营企业除营销需要以外,对减免门票积极性不高。
三、推动旅游惠民。 为树立郑州旅游良好形象,实现旅游普及惠民,我局对广大市民减免门票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活动和措施。一是组织景区点向市民发放优惠卡(券),满足游客对景区点门票打折的需求;二是在节假日期间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活动来实施景区点门票减免措施;三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有关政策,指导全市 A级旅游景区对特殊人群实施门票减免措施。
关于您提出的 “ 省定政策基础上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发挥省会城市龙头引领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在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凭相关证件享受国有景区免门票、私有景区门票打折优惠的政策。开辟教师专用通道,设置教师服务台,为教师提供贴心服务,让广大教师切实感受省会特殊政策的温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的建议,我局在开会讨论中认为:教师这个职业很特色很重要,承担着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培养一代新人的神圣使命,是实现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繁荣强盛、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满足广大人民教师的美好需求,关心关爱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我们旅游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人民教师的呼声,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同时积极协助市发改委、市物价调控和管理部门,加大督导各项政策落实,积极倡导、鼓励旅游景区采取各种措施实现门票价格优惠的常态化。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资源开发处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 梁晓华 联系电话:69095826
抄 报: 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