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荣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并规范我市夜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进一步完善公安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当前,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加速,城市夜生活也逐渐丰富起来,我市的夜经济发展与全部其他先进地区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常态化,夜经济发展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市政府正牵头组织积极推进,当前“醉美夜郑州”等活动就是最好的体现。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职责,制定出台了保障夜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为助推全市经济复工复产做出了贡献,受到了时任副省长、市长王新伟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安排值班警力加强经营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采取警便结合开展徒步巡逻的方式,在晚上10点后采取固定岗位停放警车,保持警灯闪烁,随时接受、处理群众报警求助,以便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不断提升经营者、消费者的安全感。
二是发挥“一村(格)一警”优势深入摸排辖区困难、失业群体,给他们普及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其通过摆设摊点渠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增加收入。
三是加大电信诈骗宣传力度。在经营场地附近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骗、防火等安全常识的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页、加入反诈骗微信群并在群内转发治安警示信息、各类诈骗案例等方面信息提高宣传力度。
四是与办事处治安防控部分相结合,严厉打击夜市摊点出现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并加大整治小偷小摸、扒窃、强讨恶要等街面治安乱点,努力维护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摊点、夜市经营环境。
再次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