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3533/2022-00006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成文日期:2021-12-31
  • 发布日期:2021-12-31
  • 体裁:通知
  • 文号:新密政办〔2021〕27号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 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新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新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市在乡村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21 〕 23 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专项方案的通知》(豫农领文〔 2021 〕 7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 2021 〕 5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郑州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郑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在城乡融合发展上走前列、做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县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城乡融合。构建以中心城区为牵引、县城为载体、中心镇和特色小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坚持循序渐进。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常态化防灾减灾作为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构建农村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1 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集中力量打造 8 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 38 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一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抓好农村灾后恢复重建,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2025 年,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 100 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城乡融合发展走在郑州市前列。

    二、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一)统筹各级规划编制。 2021 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省级“百镇千村规划”工程试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实用性村庄的规划编制,优先推动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2025 年底前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

    (二)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乡村用地空间。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 10% 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制定县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落实好市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 5%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安排至少 5%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民住宅用地。

    (三)引导村庄建设行为,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划定全市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明确各乡镇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在东部平原地区、西部丘陵山区、近郊城乡结合部,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特色美丽乡村。

    (四)提升乡村规划质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落实好《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导则》和《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实施落地。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强化农房建设的规划许可管理。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和乡村规划师制度。

    三、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一)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 优化路网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 2021 年底前保 持全市 20 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 100% ,保持建制村通客车率 100% ,推动全域公交市镇、镇村两级建设,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建设。 2025 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新增以运输组织、仓储和快递服务、信息交易等为主要功能 的 县 级 物流中心 1 个,新增乡镇运输服务站 3 个以上,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 100% ,争取行政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达到 100% 。

    (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 按照建设节水型城市要求,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 2021 年启动水源地表化工作 , 2025 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力争完成水源置换工作,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 50% 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9% ,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 70% 。

    (三)实施县域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 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持续推动我市生物质能、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村地热能利用水平,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绿色发展。 2021 年底完成 41 个农村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 10 千伏及以 下线路 41 千米,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 1.4 万户,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 2025 年底全市农村电网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全市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城乡能源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 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 2021 年底前乡镇镇区和农村热点区域 5G 基站数量达到 862 个以上,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 5G 网络全覆盖。 2025 年底前全市县域内 5G 基站数量达到 1390 个,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 5G 网络全覆盖,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分别提升 3 个百分点。

    (五)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 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全面推进 “智慧广电 公共服务”。 2021 年底前完成全市城乡广播电视一体化建设行动规划,确定一批乡镇、村作为试点开展示范创建。 2025 年底前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县域内实现城乡大体一致,形成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的四级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和县级融媒体中心节目信号接入 IPTV 直播频道。

    (六)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 建立健全 县 、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完善市域农特产品供应链体系,通过整合市域快递物流资源,强化合作共享 , 2021 年底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 80% 以上, 2025 年底前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创新引领的市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 100% 。

    (七)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 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2021 年底前完成农村既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农村生产经营性房屋、公共用房的安全隐患整治;组织全市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制定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相应细则。 2025 年底前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农村房屋建造品质显著提升,建筑特色与村庄风貌初步显现。

    四、推进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实施县域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 加快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乡村适龄儿童就学。 2021 年,完 工或交付使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48 套。完成职教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任务(体育馆、艺术楼和宿舍楼),每乡镇至少有 1 所初中,确保每个乡镇办好 1 — 2 所公办中心园。 2025 年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100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 90 % 以上,学生寄宿需求基 本得到满足,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二)实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2021 年底前实现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与郑州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出台《新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文化志愿者注册数达到 500 人,启动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达标工程,每个村(社区)每年围绕传统节日和重大节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 5 场。 2025 年底前,实现全市有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全市各公共文化场馆形成至少 1 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 “ 七个一 ” 达标。

    (三)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 高质量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和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80% 以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 70% 以上。 2025 年底前全市 15% 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医院水平,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 90% 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达到 45% 以上并普遍实行“乡聘村用”, 50 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 以上。

    (四)实施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 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 县 、 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2021 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养育、高龄老年人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建成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市(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基本完成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 2025 年年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内参保率稳定在 95% 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提高,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实现乡镇 ( 街道 ) 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全覆盖。

    五、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一)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统筹推进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公路、美丽河道、美丽产业一体布局、一体打造,点线面结合推动美丽乡村串珠成链, 2022 年底前集中力量建设 8 个以上精品村、 50 个左右示范村,对规划保留村进行整治提升,基本形成 3-5 个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美丽乡村组团发展。 2025 年底前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品村 100 个。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2021 年底前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11158 户; 2025 年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5% ,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2021 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以上; 2025 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效提升,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保障饮用水源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2021 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2025 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五)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 “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美丽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 2025 年底前 35% 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 60% 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 60% 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美丽庭院)”建设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实行市级统筹、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 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重点任务,成立行动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二)坚持分类推进。 科学把握乡村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标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率先建设 “四美乡村”。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按照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原则进行安置,并妥善处理好搬迁后续问题。

    (三)开展示范创建。 推动做好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建设,引领各乡镇在乡村建设领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打造 1 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每年高标准打造 10 个乡村建设示范村。打造秀美伏羲山、生态九里山、文化溱水源、诗画洧水河等美丽乡村组团,基本形成 3 — 5 个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四)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强化资金整合、资源统筹,公共财政加大向 “三农”倾斜力度,加大对乡村建设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探索涉农资金“大专项 任务清单”统筹整合的管理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按照政府债券发行要求,优先支持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农村供水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保险 期货”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持续扩大乡村建设领域社会资本投入。

    (五)夯实部门责任。 把乡村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以考核为牵引,推动市直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职责,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行动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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