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运营中心、留创园、各有关企业 :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下发的 《 关于开展 202 3 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和《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工作要求,现就高新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 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实现和年龄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控股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4 年。
(四) 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
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 材料要求
(一) 申报函。来函须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 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三) 申请表。
(四) 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五) 申报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总张数不超过 30 张)。
各园区 请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 条件,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确保申报 材料真实可靠。 各 单位 申报材料 (含电子文档) 请务必于 20 22 年 5 月 23 日前报到 区人力资源局(管委会南三楼)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 贺若毅
联系电话: 0371-6798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