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和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运营中心、留创园、各有关企业 :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下发的 《 关于开展 202 3 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和《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工作要求,现就高新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 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实现和年龄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控股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4 年。

(四) 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

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 材料要求

(一) 申报函。来函须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 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三) 申请表。

(四) 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五) 申报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总张数不超过 30 张)。

各园区 请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 条件,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确保申报 材料真实可靠。 各 单位 申报材料 (含电子文档) 请务必于 20 22 年 5 月 23 日前报到 区人力资源局(管委会南三楼)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 贺若毅     

联系电话: 0371-6798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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