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郑州高新区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若干措施降低企业运输成本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 《 郑州高新区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若干措施 》( 郑开创〔 202 2 〕 148 号 ) 文件精神 , 现组织 “ 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 补贴申报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 郑州高新区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若干措施 》( 郑开创〔 202 2 〕 148 号 ) 。

二、 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政策内容

对全区在库规上工业、限额以上社消零企业 2022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国内运费(需提供运输合同、发票和转账凭证),经认定后给予每家企业5%,最高20万元的运费补贴。

三 、 支持 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郑州高新区注册 、纳税的 在库 规模以上 工业 企业 、限额以上社消零企业;

2.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劳资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较大群体性 事件 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或被严重行政处罚的,存在无营业收入、无税收缴纳、无人员社保、无固定场所等经营异常信息的,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为不宜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 支持 ;

3 .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实际发生国内运费 。

四 、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书(含企业简介、资金申请依据及申请金额,加盖企业公章);

2.信用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见附件 1 );

3. 企业在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正式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 及明细表(附件 2, 加盖企业公章 ) ;

4. 企业在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运费发票 及明细表(附件 3, 加盖企业公章 ) ;

5. 企业在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运费转账凭证 ( 加盖企业公章 ) 。

五 、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按照申报细则要求准备纸质申报资料(提交1份),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胶印,装订成册, 运输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序号及装订顺序须对应, 同时准备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及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及 Word版),报送所属园区运营中心。

2. 部门逐级审核。各园区运营中心 负责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初审推荐工作 , 负责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对企业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并行文上报创新发展局 ( 工信办、商务办 ) , 并附 补贴 资金申请 汇总表(附件 4) 。

(二)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由创新发展局(工信办、商务办)提出拟补贴的资金额度后,对拟补贴的企业及金额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给予补贴。

六 、申报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 各园区运营中心集中受理企业申报,集中受理时间: 202 2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7日,其他时间不接受申报材料。

石佛园区运营中心 :李帆 8653 6507 (大学科技园东区 18号楼C座一楼石佛园区运营中心)

梧桐园区运营中心 :麻晏峰 86597689 (高新区长椿路 11号大学科技园西区研发5号楼AB座连廊处梧桐园区运营中心一楼110室)

枫杨园区运营中心 :孙智强 61313335 (瑞达路 96号创业中心1号楼C433)

双桥园区运营中心 :刘松伟 67122017 ( 莲花街 338号双桥园区203房间)

(二) 创新发展局集中受理各园区运营中心推荐时间: 202 2 年 9 月 8日至 9 月 9 日。

受理部门:创新发展局(工信办) 杜老师 67981214

           创新发展局(商务办) 山老师 61312151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