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解决朝阳沟剧院竣工验收难题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084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747445745/2022-00261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2-07-06
  • 发布日期:2022-09-13
  • 关于尽快解决朝阳沟剧院竣工验收难题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084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贾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朝阳沟剧院竣工验收难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朝阳沟剧院位于金水区红旗路北、文化路西,2014年原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郑建规(建筑)字第410100201409178号。审批建筑规模为7633.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45.95㎡,地下2087.41㎡,停车位95个(含50辆立体车位)。提案中说明目前仅剩室外配套立体车库尚未施工,原因是:已审批朝阳沟剧院规划方案,本院9号楼需要拆除后建成3层机械停车位(50辆),方可满足停车位配建要求。

    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已按要求完成;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构)筑物以及施工用房、脚手架等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已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规划测绘并出具《郑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成果》。

    朝阳沟剧院项目具备以上条件即可到金水区行政审批大厅申请联合验收。关于您提出的项目内已审批配套立体停车库存在设备安全系数低,操作笨重,噪音过大等不利因素,需要对原已经审批的方案进行调整。您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程序申请规划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我市相关部门派专人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因朝阳沟剧院建设期间,信访严重,若规划方案调整达到组织听证会要求,并听取相关利害人的意见,相关单位将按照法定程序要求积极推动项目进展。

    2022年7月6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