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地摊经济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20221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MB1821951/2022-00091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2-11-07
  • 发布日期:2022-11-07
  • 关于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地摊经济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20221号提案的回复

    李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地摊经济》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当前,郑州市“地摊”经济持续升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给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治理等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人民群众非常关注,政府层面也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对“地摊”经济的监管。

      一、政府层面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

    从2020年6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围绕“六稳”“六保”方针,培育夜间经济有序发展,开展“醉美•夜郑州”系列活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出台规范“地摊”经济有关政策,包括:每个开发区、区县(市)要合理布局1到2个“夜品、夜购、夜赏、夜游、夜健”夜经济集聚示范区,举办1-3项夜间经济主题活动。开展夜经济评选活动,市财政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围绕便民、惠民、利民目标,构建“十五分钟”便民消费圈。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明确规划布点,落实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闲置土地,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业态、定费用、定管理的原则,设立市集和特色跳蚤市场。加大监管和服务力度,突出关心关爱,严禁乱收费、乱摊派,确保经营主体能入市、能经营。在此基础上,规范有序的“夜经济”逐步发展。

    市城市管理局多次召开占道经营治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规划指定夜市摊点,指定区域外经营的夜市摊点要坚决取缔。各开发区、区县(市)规划的夜市摊点,要以方便市民、不影响市容、不阻塞交通、不妨碍正常生活为基本原则;对于主干道等重点区域,禁止占道经营;对于占道经营行为,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及时劝导、依法取缔,并重点加强早、中、晚高峰时段的督察,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市环卫部门加强清扫保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环卫保洁时间、增加保洁人员、调配清扫机械。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地摊”经营活动的监管措施

    (一)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

    2021年以来,市局部署开展了为期1年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铁拳”行动,将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古庙会、夜市摊点等作为重点整顿区域。今年5月,市局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旅游景点、特色街区、特色品牌、特色餐饮、美食文化活动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景区餐饮、农家乐店、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店、连锁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红餐厅、自制冷饮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铁拳”行动和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安排,持续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截至目前,在“铁拳”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106件,案件总值1603.92万元,罚没金额7739.37万元,有力整顿了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在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2749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11120家,整改风险隐患579个,立案处罚4起,罚款2.29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二)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整治

    今年,郑州市作为第三批试点,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6月份已经通过了省级初评,9月份将迎接国家验收。在创建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一是深入开展食品摊贩大整治活动,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在每个夜市摊点安排2名基层执法人员,实行“定点包干”监管。二是深入推进食品摊贩大提升活动,在经过审批的正在营业的348个食品摊贩中,精选70个,打造标杆食品摊贩,组织观摩学习,以标杆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食品摊贩的升级改造。

    (三)改进和完善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工作机制

    为了适应“地摊”经营活动多发生于夜间的形势,首先,市局及时调整改进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机制,增加工作人员,确定了24小时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的制度。其次,投资建立了便捷的网络登记传输平台,实现了市级平台与各开发区、区县(市)平台的链接,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和回复。再次,加强案件催办和消费者满意度回访抽查等工作,提升12315案件处置率和消费维权服务效能。

    (四)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对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对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始终是市场监管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报道消费者维权的知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执法行动开展的成效。另一方面,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节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发力,一是重点加强对餐饮“夜市”的监管,开展夜查行动,集中整治“非法夜市”,严查过期变质食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夜市”的监管,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单位,探索聘请“夜市巡查员”,发挥街道、社区、社会公众的力量,强化对流通领域“夜市”的巡查和监管。三是继续开展“食安同查、郑州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消费者代表等,与基层执法人员共同检查餐饮“夜市”食品安全,将检查过程进行网络播放,以期起到宣传、教育、震慑的多重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民生问题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欢迎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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