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瞪羚”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河南省 “ 瞪羚 ” 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豫科〔 2022 〕 183 号),现开展省 “ 瞪羚 ” 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遴选条件

“瞪羚”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2. 注册时间 3 年 ( 含 ) 以上 15 年以下 ;          

3. 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为 5000 万元 ( 含 ) 以上 ;

4.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

5.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 数比例不低于 10%;

6. 拥有有效期内 2 项 ( 含 ) 以上 1 类知识产权或 4 项 ( 含 ) 以上知识产权 ;

7. 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8. 建有省级 ( 含 ) 以上研发平台 ;

9. 按照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10. 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 , 未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注:上述条件中的 “上年度”指的是 2021 年度,“申报当年”指的是 2022 年度。

二、遴选程序

深入落实 “放管服”工作要求,按照自愿参与、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 一 ) 初选。省科技厅对照遴选条件 1-7 条筛选出初选企业名单 (详见附件 1 ) 。筛选数据形成企业详细情况表 ( 涉及企业详细指标,不便公开,园区运营中心会直接联系相关企业核实相关数据 ) 。

( 二 ) 确认。初选名单中有意愿参与申报的企业 , 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自愿参与遴选承诺书 (附件 3 ) 。不在初选名单中的企业,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也可以参与遴选。

( 三 ) 核实。各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筛选核实 ,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推荐至 省科技厅 。核实过程中修改完善企业详细情况表,修改、完善的地方须提供证明材料。对于不在初选名单中,企业自愿申报的,请核实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企业详细情况表 (附件 2 ) 。

( 四 ) 审议。省科技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对地方推荐企业进行复核 , 确定拟纳入河南省 “瞪羚”企业库企业名单。

( 五 ) 公示。对拟入库企业名单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 六 ) 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入库,入库名单在河南省 科技厅网站上发布。

三、有关要求

1. 各 园区运营中心 核对 企业 详细情况表 ( 附件 2), 需要企业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者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 、知识产权证书、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文件等 来核实 表格中的数据等信息 ; 后续 省厅会统一找相关厅局核实。

2. 企业 详细 情况 表 ( 附件 2) 中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计算需要三年数据, 因此 需补充 2019 年数据并计算 (计算公式见附件 2 ) 。

3. 初选名单中企业, 核实过程中修改完善企业详细情况表,修改、完善的地 方 须提供证明材料。 不在初选名单中企业请提供 2019-2021 年 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者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4 . 各 园区运营中心 将核实后的企业详细情况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前报送至 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

5. 企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者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文件、自愿参与遴选承诺书等。以上材料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6 . 各相关企业的申报工作,请及时与所在园区运营中心对接 。

四 、 联系方式

枫杨园区运营中心:单佳炜 61315592 ,创业中心 1 号楼 C428 室, fyqyfwb@163.com

梧桐园区运营中心:李培源 61286757 ,长椿路 11 号大学科技园西区研发 5 号楼中间连廊梧桐园区运营中心 1 楼 109 , wtyqqfb@126.com

石佛园区运营中心:胡天春 86536503 ,大学科技园东区 18 号楼 C 座一层, sfygkJfwb2@163.com

双桥园区运营中心:崔少峰, 67127055 ,莲花街 338 号金玺总部港 6 号楼二楼 206 室, sqyq2018@163.com

 

附件:

1. 初选企业名单

2. 企业详细情况表

3. 自愿参与遴选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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