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许海民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科技创新整体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围绕“国家创新高地”建设目标,坚持创新在全市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深化改革,聚集创新资源,营造极具活力的创新生态环境,助推全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189家、比上年增长26%;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9.28亿元,比上年增长66%;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889家,比上年增长18%;2021年度全市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5%。科技创新已成为郑州经济增长新引擎,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
近年来,为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流创新主体,加快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一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对省内规上企业在郑建立研发中心的,在场地、资金、人才团队及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二是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引导鼓励各类科研人员创办科技企业、壮大科技中小企业队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定期遴选发布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的创新企业榜单,扶持优质企业成长为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等。三是做强创新领军企业,实施创新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鼓励创新领军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鼓励创新领军企业平台化发展,打造成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的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中小企业研发新产品、加快转型升级、科技研发,企业要重视科技创新,要发挥自身作用,创出好的效益。
近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针对中小企业在研发创新方面提出了支持意见。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纳入研发统计范围的“四上”企业实施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政策;二是引导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科研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创办科技企业,壮大科技中小企业队伍,并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三是鼓励企业承担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建设任务,对各类建设主体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借鉴开放地区先进经验,对产品好、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中小型企业,经过有关专家论证,政府可先垫资金,待企业创出效益后还政府,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改建扩建、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创出好的效益,回报社会。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郑州市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给予适当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创新方面的实施细则,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联系,期待您持续关注科技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2023年4月2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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