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商主体: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陆港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主体
(三)开发边界:郑州国际陆港片区的开发边界为:商登高速以南,豫州大道以东,安罗高速以西,南北向跨越南海大道,东西向跨越青州大道的50平方公里。同时在北港城加挂2591.8亩土地。(具体以批复规划文件为准)
(四)招商范围:本次公开招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陆港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分期滚动实施片区范围内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服务内容:片区发展规划、一级土地整理出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导入、运营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五)合作期限:整体合作期3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可根据项目合作实施情况和项目开发情况协商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二)申请人信用评级为AA (含)以上;若无,申请人则须为信用评级为AA 以上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母公司对该子公司开发行为进行信用担保。
(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不得为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
(六)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公开招商文件的申请人参与响应。
三、获取招商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鑫苑路西25号楼1单元18层4号。
方式:现场获取。申请人领取招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评审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2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鑫苑路西25号楼1单元18层4号。逾期递交无效,不接受邮寄、网络等其它方式递交。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招商单位将组织综合评审,通过评分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招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申请人可自行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二)申请人在参与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招商公告由招商主体负责解释。
六、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商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0890093
(二)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39112125
电子信箱:fzslzx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