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3〕36号)
中牟县297万元、巩义市346万元、
荥阳市300万元、新密市376万元、
新郑市320万元、登封市563万元、
航空港区293万元,
以上省级资金共计2495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省级资金 |
合计 | 2 495 | 2495 |
中牟县 | 2 97 | 2 97 |
巩义市 | 346 | 346 |
荥阳市 | 300 | 300 |
新密市 | 376 | 376 |
新郑市 | 320 | 320 |
登封市 | 563 | 563 |
航空港区 | 293 | 293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