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省实验室、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省内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创新型科技企业。

二、征集领域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河南省“7 28 N”产业链群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成果要求

技术领先性强,为本产业领域具有颠覆性、原创性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拟通过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许可或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企业开展合作;鼓励通过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积极填报。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四、信息运用

(一)公开发布推介。征集入库的成果信息将在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公开发布,经筛选后还将通过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面向领域内重点企业发布推介,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河南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二)推进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入库成果和需求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及智能匹配,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常态化精准对接,提升企业和产业创新水平。

(三)择优支持。将从征集的科技成果中筛选能够解决我省主导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以中央引导专项等形式择优予以支持。

五、征集方式

(一)注册填报。各填报单位登陆服务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和信息填报,服务平台网址为www.nttzzc.com。注册账户时,辖区内各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所属上级单位”为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填报信息时,需将《承诺书》(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服务平台“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下方相应位置。填报截止日期:2024年5月6日。

(二)审核推荐。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对各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工信局(业务咨询)

莫 凡 0371—86199899

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填报咨询)

郭 莹 15738416168

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平台技术咨询)

田道蒙 13937151235

附件:1.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

2.承诺书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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