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卢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域南三环至南四环城市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南三环至南四环区域城市管理力度
为持续补齐城区外围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市域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市统筹多部门力量,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聚焦三环至四环片区,从道路交通管控、环境卫生整治、沿街商铺规范治理等维度,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行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深化安全导向、畅通导向、民意导向、规范导向,聚焦“人、车、路、设施、企业、天气”交管要素,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理工作,以半月工作台账方式推动工作进展,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聚焦三环至四环城市外围重点区域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整治道路不洁、路面杂物、卫生死角等问题70余项,依据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权责划分,分类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二是将沿街商铺不规整、私搭乱建等违规违法行为列为重点督导内容,依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各区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关于加大对沿街商铺的执法监管
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周边区域新增违法建设仍时有出现,南三环至南四环之间区域,属于二七区近年开发的城郊村范围,因开发周期较长、涉及村民回迁量较大,存在一定的沿街商铺私搭乱建失序失范的情形。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联动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沿街商铺经营及建设秩序规范力度,重点整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二七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7处,拆除总面积约1675平方米,有力遏制了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的蔓延趋势。下一步,二七区将持续加强私搭乱建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一是坚持属地管理与下沉执法力量相融合,街道与执法中队通力配合,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拆除,力争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印发违建整治宣传材料、宣传册,印制张贴各类条幅、警示标语,制作展板,积极举办各类违建整治宣传活动。同时拓展宣传新渠道,尝试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制作播放视频宣传片等宣传违法建设危害。三是继续绷紧“安全线”,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针对容易造成危害及引发事故的违法建设,进行重点监管处置,对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晓以利害,坚决拆除。
三、关于新建(改造)道路卫生保洁管理
我市清晰划分新建(改造)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权责:道路未完成移交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全权负责日常清扫、垃圾清运等保洁工作;完成正式移交后,由承接单位负责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工作。道路移交工作由建设单位主动发起移交申请,城市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多方单位开展现场核验,对照城市道路移交标准逐项核查。对符合移交条件的,统一办理正式移交手续;达不到移交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整改至符合条件后进行移交。道路移交完成后,城市管理部门对照道路环境卫生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规范,统筹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作业,持续保障道路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南三环与南四环之间个别道路清扫保洁责任主体复杂,未纳入统一的环卫作业体系,可能会出现清扫不及时、不到位情况,下一步一是加强道路卫生巡查,对发现的尚未移交的个别道路卫生不洁问题及时转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二是巩固移交路段管理,对已移交道路,将继续严格落实作业标准,确保清扫保洁质量不滑坡。
四、关于强化道路车辆违停治理
为有效破解片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拥堵等问题,公安交管、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多措并举整治道路违停乱象,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一是加强违停执法联动治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郑政通〔2021〕2号)有关内容,快速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快速处置,驾驶人在现场的,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如拒绝驶离,摄录取证后依法处罚(罚款200元);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先摄录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短信通知车主,若严重妨碍通行,直接用清障车拖移至指定地点(不收费)。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证据交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利用技术手段加强违停提醒。稳步推进高位视频设施的新增建设与落地实施,依托“郑好停”智慧平台,通过高位视频、巡检车、手持PDA实现对违停车辆智能抓拍,及时向车主发送信息告知违停行为并提醒及时驶离,从源头减少违停乱象。三是优化停车资源管理。聚焦城市窗口地区、主要干道、交通枢纽周边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城市重点区域治乱攻坚行动,提升泊位资源利用率。同时,加快推进路内泊位级精准诱导,直观展示路内泊位分布及实时空闲状态,并在导航途中智能推荐可用路内泊位,有效减少用户寻找车位时间,优化提高路内泊位利用率。
二七区以嵩南印象城等商圈、医院、学校、景点、车站周边道路为重点对南三环至南四环机动车违停现象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部分点位目前已见成效。但也存在奥马路等个别路段因建设单位建设完成后未向道路管理部门移交,公安交管及城管部门无法进行管理导致违停现象严重问题。为解决此现象,下一步,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由属地执法部门联合办事处、社区,张贴文明行车提示单,引导市民选择就近停车场地停放,提高居民文明停车意识,保障路段通行安全顺畅。二是加快纳入常态化管理。推进符合移交条件的道路尽快纳入交通秩序管理系统,实施道路交通秩序常态化监管。三是推动建立“四同步”机制。推动《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起草制订和印发实施,健全“四同步”机制,加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移交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建管脱节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