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我市对公网约车服务公司——河南橙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网约车新政解读会。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我市2016年底发布的《周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细则》)对我市网约车行业进行了规范,使网约车不再“裸奔”。
《网约车管理细则》规定了成为网约车、网约车驾驶员的标准,还制定了网约车在运营中应该遵守的规定。据了解,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人员都要遵守《网约车管理细则》。
我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以前,市民要从事网约车行业,只需下载个软件,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就可以接客了。周口究竟有多少人从事网约车行业?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清楚,更别提如何管理了。现在,《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出台,给网约车制定了标准,更有利于网约车的发展。”
《网约车管理细则》规定,我市网约车车辆必须是7座以下乘用车、必须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籍所在地为周口行政区域、新注册车辆价位要高于当地巡游出租汽车1.2倍以上、初次登记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车辆不超过3年6万公里。同时,还需要加入对公网约车服务公司,申请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经营期限为8年。
《网约车管理细则》还规定,从事网约车行业的驾驶员,除需要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外,还需要通过考核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据了解,截至目前,河南橙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对公网约车服务公司、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培训单位。
从事网约车行业需要满足不少条件
细则给网约车戴上“紧箍咒”
《网约车管理细则》制定了不少违反规定后的处罚措施,给网约车戴上了“紧箍咒”: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由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网约车服务公司,线上服务车辆与线下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未按规定将服务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每次违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管理细则》还规定了对网约车驾驶员甩客、故意绕道、泄露约车人或乘客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措施,“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晚报记者朱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