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精装修的房子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样的标准?为什么要把4层以下住宅和大于200平米的除外,基于什么考虑呢?8月24日,针对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河南省住建厅相关部门做了进一步的解读。
河南省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成品住宅建设的目标,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巿、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其中,不含4层以下住宅及单套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住宅。
发展成品住宅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发〔2016〕17号)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成品住宅,提高住房品质,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要求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推进建筑全装修(成品交付)。另外,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人们更愿意选择省事省力省钱、拎包即可入住的成品住宅。
成品住宅是按照一体化设计实施,完成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管线及终端安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备,具备使用功能的住宅。发展成品住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提高建设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更是提高住房供应品质、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新开工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推行成品住宅;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
成品住宅在质量和环保方面将严格把关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任人介绍,未来我省将建立一套完善的成品住宅标准体系,从成品住宅设计、计价、施工、验收、评定等环节完善成品住宅建设,从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来确保成品住宅建筑质量和品质。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成品住宅工程的质量控制,成品住宅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没有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河南省成品住宅分户验收规程》也即将出台,从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开发企业从建材到施工的全面质量水准。开发企业对成品住宅质量保修负主体责任,企业会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部品维护保养要求等详细信息。各类部品、设备的性能、规格、类型会在购房合同附件中载明。开发企业在销售环节也将提供相关建材清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开发企业项目样板间也将作为交房标准作为交房依据。
此外,“菜单式装修”是一种政策对市场的鼓励,实际运用中将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作出具体的布局,“装修”强调的是功能,对房子本身的个性化影响不大,真正决定后期个性化和风格的是“装饰”环节,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
郑州市场在售/待售的成品住宅项目已有70余个
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培育和支持一批成品住宅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政策和税收倾斜重点扶持成品住宅集成解决方案,加快形成成品住宅成套技术和通用化的部品体系;积极推行总承包模式,合理组织流水施工,实现建造过程合理交叉作业,切实做好分阶段验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新区建立成品住宅产业化基地。
“但市场仍不乏一些高端个性化建筑需求,我们结合先进省份政策经验,对一些有高度定制需求的产品(如4层以下住宅和大于200平米)进行区隔。”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如实说。
2015年市场只有万科、恒大、碧桂园等少数开发企业在做成品住宅产品,伴随政策的深入和市场环境的成熟,2017年省外开发企业金科、金地、保利、融创、招商、富力、绿地,以及本土开发企业康桥、亚新、正商、正弘、建业、美景、永威等都纷纷投身成品住宅研发和建设当中,目前郑州市场在售/待售的成品住宅项目已有70余个。(记者 祝传鹏 实习生 周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