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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这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9.应当如何配合工伤认定受理部门的调查核实?
为确保工伤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同的单位和人员应从不同方面给予配合协助。
被调查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等应当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最后,如果认定机构实地调查后,用人单位与职工有不同的主张,并且各自提供材料及证据都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时,那么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工伤职工提供的证据,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材料及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0.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能作出认定决定?
按照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并且在其受理的时限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为了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送达对象包括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同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哪些要求?
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应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责任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的,应是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42.什么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个人无法提交怎么办?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无法提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应妥善保存相关劳动关系的证据。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中,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复议的期限为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行政诉讼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法院提起,直接起诉的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或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个月内;经行政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四、劳动能力鉴定
44.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就是否具备工伤康复资格、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45.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我国目前使用的是2014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46.应当由谁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能够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分为三类:
(1)用人单位,即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工伤是由于为本单位工作造成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2)工伤职工,即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职工如果认为工伤受到的伤害可能或已经影响其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工伤职工受伤较为严重,自己提出申请有困难,可由其近亲属代为申请,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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