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副局长于秀邦就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答记者问

核心提示:日前,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部署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周口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什么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就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联系到市教育局副局长于秀邦。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于秀邦: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形成一种无序的过度发展态势,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这不利于科学育人的总体要求,更不利于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顿、清理和规范已经迫在眉睫。

与此同时,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周口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局、食药监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这项工作,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梁作出明确要求:要提高站位,把这项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抓紧落实、抓出成效,打造教育发展的碧水蓝天。

记者: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于秀邦:此次专项治理将重点对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未取得证照的培训机构,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违规开设课程的培训机构进行治理。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对违规招生的各类行为、治教不严的各种乱象进行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校外培训机构不良行为的发生。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课后服务制度。依托家长委员会、学校等,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记者: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于秀邦: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将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公安、城管、食药监、消防等部门共同负责的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成立联合执法组,进行专项整治。

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改阶段,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要求全面开展督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第三阶段是专项督促和检查阶段,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专项整治活动中,市领导小组采取集中汇报,开展专项检查、年度检查等形式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活动情况。

记者: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于秀邦:通过这次治理行动,我们要摸清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实施分类登记。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行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减轻学生家庭时间投入和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杜绝在职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杜绝培训结果与升学挂钩。督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培训服务,防止校外培训干扰素质教育进程,防止助长不当竞争歪风。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

(记者 张洪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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