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下发通知提升公路扬尘治理能力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

     为有效防治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普通干线公路扬尘防治规范管理,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知》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标准,一是科学制定清扫频次,日常天气清扫保洁时,管养的穿城公路、城市出入口、重要环城公路段清扫保洁次数每天不少于1次;对管养的重要国省干线路段和旅游线路,除日常保洁作业外,要安排专项清扫保洁作业,每周不少于2次;对其他普通干线公路,除日常保洁作业外,每周专项清扫保洁不少于1次。科学洒水降尘,细化冬季公路清扫方案,气温在4℃以上时宜采取湿法作业,确保重点地区公路清扫及洒水频次;气温低于4℃时要停止洒水,通过其他方式,对重点路段进行清扫。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要进一步加大清扫公路频次,有效减少公路扬尘。二是明确细化清扫标准。加强对路肩、排水及沿线设施等的整理、疏通和维护等,做到路肩平整、密实、无杂物,边沟无破损、排水通畅,沿线里程碑、百米桩、安全警示桩整洁,无明显泥土裹附。三是提高清扫机械化程度。加大清扫类机械设备配置力度,对管养的穿城绕城公路、城市出入口公路、重要国省干线和旅游线路实现100%机械化清扫洒水,机械化清扫采用适当的大型清扫设备,按100公里一个车道一台配备。四是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道路清扫后应达到公路路面无积尘、泥沙、积水,路面和交通标线见本色,隔离设施周边及绿化带内无浮土不起尘。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公路部门要将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所辖区域内普通干线公路不发生重大扬尘污染问题。同时,要建立清扫分段责任制,对管养路段进行细化分段,明确清扫保洁负责人,建立工作和考核机制,保障清扫保洁工作落到实处。路段负责人每天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面抛洒物,要及时安排当天清理或妥善处置,确保路面整洁,不影响通行安全。建立“差异化”的工作和考核机制,避免“一刀切”。(记者 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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