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月27 日,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意见》还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逐步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要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记者 张洪涛)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