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深化"放管服"改革21条新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记者 樊霞)下月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将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以降低交易成本。记者7月2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8月1日起,我省将推出6个方面共21条新政,打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组合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这些新措施将保障供应商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此次改革力度空前:针对投标保证金问题,新政策要求,自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代之以供应商提供投标承诺函。

“这个政策太给力了!以前,我们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最多时一次要交数十万元的保证金,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动。”一位供应商高兴地说。

降低交易成本的措施不止取消投标保证金。新政策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试行预付款保函、先期预付部分合同资金,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进度,减少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为缓解供应商资金困难问题,省财政厅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只要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

为打破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种壁垒,我省在新政策中明确要求,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能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变相设置门槛,限制供应商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通过备案、审核等方式限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地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限期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本地外地企业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实施“互联网 政府采购”,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更加方便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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