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开展“回头看”

4月12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企业许可申请条件和许可证发放标准,依法吊销、注销不符合规定和安全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自4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回头看”工作检查范围主要是全市范围内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家企业,许可证逾期尚未注销的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通知》要求,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完整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企业自查或者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实现“五有”标准;是否存在国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能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是否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是否完成安全仪表(SIS)系统改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终止危化品生产活动,许可被依法注销、法人被依法注销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工作分三个步骤实施,4月10日至4月30日为企业和安全评价机构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复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为市应急管理局抽查阶段。(记者 张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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