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大排查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

为深刻汲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6月16日,记者获悉,市安委办紧急下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全市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运输资质、车辆安全状况、驾驶员和押运员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

《通知》明确指出,全市各地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从人、车、路三个关键环节,严防严控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运输资质审查,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认真考核,严禁无证作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行驶及厂区外停放的安全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认真制定落实恶劣气象条件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强化路面秩序管理,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章驾驶以及超速、超载的,要严格查处、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测检验,对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容器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未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或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停止使用。

《通知》强调,全市各地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排查的同时,还要组织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事故施救机制,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事故影响。(记者 张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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