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重点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的骨干企业、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各县区工业集聚区内重点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1、要求企业规模、研发条件、创新能力在全市同行业具有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其中条件之一者:五年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以上;拥有发明专利1项以上;研究开发新产品3个以上;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5项以上。
3、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成效显著,具备其中条件之一者:五年来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1项以上;引进和推广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5项以上;实现产业化新产品或自育新品种2个以上;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4、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相关行业同行认可、具备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或科研开发人员5人以上。
5、基本具备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或试验场地达到100亩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6、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可以实现财务独立。
7、符合以上条件者,入住产业集聚区的企业和与省内外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有科技合作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组织申报,市直单位直接申报。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各类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分析本单位所处的行业,认真商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名称,既要突出单位特色,又要避免重复。
2、各县区科技局要重视申报工作,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筛选,重点指导,认真组织好201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应于2013年7月15日前向所在县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科技局将材料审核后并签署意见,于7月20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6-2814432
电子邮箱 :zmdskjjjhk@163.com
附件:
1、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7053b8ad70734d9ba66ef65a323c7912.doc (84.50 KB) |
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1ffd804a3535aa856c9db1f22a3781bc.doc (76.00 KB) |
二0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