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科文〔2014〕15号
关于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按照《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对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警告、撤销,同时市科技局将根据考核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对提出警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申请考核,直至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对撤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依托单位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指派专人认真准备考核材料。依照“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年度考核总结报告”顺序装订成册。并于4月1 日前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同时报电子版。
联 系 人:韩盘根
联系电话:2814432
邮 箱:15294903666@163.com
附件:1.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
2.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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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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