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科〔2018〕97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驻马店市国际
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我市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根据《落实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政策的实施意见》(驻科文〔2017〕73号)和《驻马店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暂行)》(驻科文〔2017〕8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开展2018年度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为在我市注册满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
二、申报条件
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是为促进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依托市内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科技型企业,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发方向与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相一致,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依托单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含转制的科研机构)的单位,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的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要求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三)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少于3人。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人员,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科研院所、高校、创新型企业签署长期且有效科技合作协议。合作方在合作领域具有先进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有科技合作成果(合作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成果引进,科技合作项目证明等),有条件吸引海外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开展合作研发工作。
(五)依托单位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完整、有效。申请单位请认真填写《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和《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科技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二)初审把关。各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同时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名称规范。申报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应规范,格式为“驻马店市 研发方向 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zhumadian 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XXX”。
(四)支持领域。本年度重点支持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
(五)指标限制。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数量不超过2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
(六)避免重复。联合实验室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同一单位同一领域不重复建设,团队主要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联合实验室申报。
四、建设程序
(一)受理。在规定时间内的受理。
(二)形式审查。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入评审。
(三)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方可进入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现场考察。对评审意见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现场考察意见。
(五)研究决定。对专家评审和考察意见,拟定培育的市国际联合实验室提出建议名单,市科技局研究审定。
(六)公布发文。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五、报送时间
2018年12月15日前。
六、 报送地址
驻马店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社会发展科(泰山路广安大厦7楼704)
七、 联系人
成果管理与社会发展科 周建国 刘頔
联系电话 0396-2815538
八、 电子邮箱:hnskjhz@163.com
附件:1. 《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
2. 《驻马店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驻马市科学技术局驻科文〔2018〕97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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