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科〔2018〕100号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工信委、经开区发改局、市产业集聚区招商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8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决定开展驻马店市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社会组织,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 ”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要求 (一)优先支持在贫困县建设星创天地,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优先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创业培育孵化水平高、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效果好的星创天地建设。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星创天地”申请书和“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星创天地申请书、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和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分别装订,一式二份于2019年1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颖 袁浩楠 联系电话:0396-2815952 邮 箱:kjjzhy@126.com 地 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安大厦701房间 附件:1. 驻马店市星创天地申请书 2.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3. 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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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