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正阳县医药公司汝南埠中心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正阳县医药公司汝南埠中心药店销售假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吊销该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将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

驻马店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注册地址

处罚决定书

编号

1

正阳县医药公司汝南埠中心药店

豫DB3967225

张银臣

钱九缸

钱九缸

正阳县 汝南埠镇 中心街

驻市监处药〔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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