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刘军民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0-0439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刘军民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文  号: 驻政〔2020〕34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为刘军民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2020年11月11日)

驻政〔2020〕34号

2017年,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驻政办〔2017〕30号),决定对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三名的县区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个人记二等功、三等功和通令嘉奖。2019年,各县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市农村交通面貌发生深刻改变。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310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位居全省第1名,受到省交通厅通报表彰。2019年3月,交通部部长李小鹏专题到我市调研“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交通扶贫工作,给予了我们充分肯定。经年终综合考评,汝南县排序第1名,确山县排序第2名,驿城区和上蔡县并列排序第3名。

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市政府决定为汝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军民、副县长梅杨、时任交通运输局局长倪红卫3名同志各记二等功一次;为确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彭广峰、副县长王月红、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克终3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为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毕启民、副区长王学清、时任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宗岩和上蔡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卫明、时任副县长胡艳红、交通运输局局长王立新等6名同志各记嘉奖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发扬成绩、再创佳绩,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人员学习,在各项工作中争当先进,争创一流。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先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富裕幸福驻马店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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