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21-00847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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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南开大学、清华大学联合编制了《驻马店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结论

(一)《规划》总体以环境空气PM2.5质量达标为核心,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污染减排等手段,以燃煤、工业企业、扬尘、交通领域、城乡面源等为重点污染源,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控制;针对SO2、NOx、VOCs等大气污染物,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逐步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从重点领域企业控制向综合控制的战略转变,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二)《规划》立足于城市绿色发展,结合驻马店市自然因素以及社会因素,诊断分析大气污染主要问题、成因及来源,评估自然因素对大气环境的承载能力。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将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实施 近期 2019-2020年、 中期 2021-2025年、 远期 2026-2035年的“三步走”战略。

( 1 )《规划》提出三期目标: 2019-2020年PM 2.5 年均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2021-2025年PM 2.5 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2026-2035年PM 2.5 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

( 2 )针对三期目标提出的减排措施: 2019-2020年着力开展扬尘全域控制,扬尘管控有根本性改变;重点控制柴油车与非道路机械,全面禁止使用民用散煤和生物质燃烧,加快推进工业VOCs治理。2021-2025年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突破,提升主要工业行业工艺水平,关停并转低绩效企业;持续开展扬尘全域控制;实现本地货运铁路化,全面控制柴油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2026-2035年实现所有工业企业转型改造或搬迁;实现交通出行公交化电动化,全面取缔高排放燃油车;建成无尘少煤多绿的绿色环保海绵城市。

相关文件: 驻马店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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