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陈海波死亡拟认定工亡的公示

局办公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 陈海波 为工亡。

陈海波,男,汉族,身份证号: 120103196804045415,生前系驻马店市唯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管员。2020年4月7日9时左右,陈海波在刁庄安置社区对施工的地坪质量进行检查。12时10分左右,被承建方项目部工作人员发现躺在1号楼北面提升机内,喊之不应。事故发生后同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确认陈海波已死亡,死亡原因:心源性猝死。

我局认为, 陈海波 的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伤的情形,现予确认 陈海波 死亡视同工伤。

陈海波 死亡为工亡,其近亲属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标准为驻马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工亡补助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拔打举报电话:0396—2834885 0396--28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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