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21-013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年05月06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21〕16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的通知
驻政办〔202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4日
驻马店市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扶持政策效应,建立现代金融体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促进信贷合理增长
1. 围绕产业链打造金融链。 对接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链,聚焦5G、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精准支持力度。结合产业链链长制,对10家以上的“链主”式企业实施金融链链长制。
责任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2. 聚焦重点项目拓展融资。 重点围绕“9166”工程,聚焦产业升级、“两新一重”、民生和社会事业等9大领域,1600个、年度投资600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库,围绕扩大综合规模、优化信贷结构、创新产品与服务、促进授信扩面、拓展融资渠道等方面,为园区企业、产业项目申请专项额度,引导金融机构提早介入项目融资方案设计,推行限时办贷、联合办贷,全程跟踪服务项目实施,实现项目信息精准对接、融资融智相结合。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产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豫资公司、市农产园公司,各县区政府
3. 保持信贷供给稳定增长。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千方百计缩小存贷差、减少资金外流,确保全市新增贷款投放200亿元以上、贷存比达到60%以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辖内法人银行业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下同)余额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4. 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用好用足用活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每个县区至少运用再贷款资金2-3亿元,确保国家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在我市得到有序精准落实,将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5.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积极运用人民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继续落实好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农商行今年新投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普惠小微贷款延期率要争取分别达到10%和20%以上。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6. 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模。 围绕我市100强民营企业”“100优制造业项目”、重点扶持的30家高成长性企业和176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确定主办银行,确保“一企一行”定制化服务。夯实各县区属地责任,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扩大制造业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少资金期限错配、短贷长用现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7.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在保持脱贫攻坚成果稳定的同时,组织、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加强金融对接,集聚金融资源,强化乡村建设资金保障。推动金融机构聚焦农村交通运输、农村供水、电力供应、通讯保障、广播电视、乡村物流、农村建房质量提升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和卫生、科教、文化、体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提质增效,加大金融支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村容村貌提升、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的金融支持,促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以泌阳县为全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建设试点,力争把泌阳县打造成在全省、全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中有影响力的的特色典型和精品案例,在全市进行推广。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8. 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 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出容忍度标准的金融机构,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对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免于追责。完善金融机构分类监管考核制度,完善小微企业信贷容错机制。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二、畅通银企对接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9. 建立项目 政金企对接机制。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驻马店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组建市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并抽调发改、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和银行机构人员,承担政金企 项目协同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督办项目融资保障以及负责市金融服务平台运行等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工作。同时,建立发改、财政、工信等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互派挂职机制,构建形成左右协同、各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产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豫资公司、市农产园公司
10.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全面推广确山试点经验,加快“一平台四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党建 金融”深度融合工作格局,2021年底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无银行网点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普惠授信符合条件的农户占比达到100%,数字普惠金融覆盖率稳步提升。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广工作,推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快速落地。推进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点)提质增效,全面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11. 整合融通服务机制。 开展金融服务提升年行动,整合融通“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挂牌服务企业制度、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等金融支持措施,全面落实主办银行制度,提升企业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着重提升先进制造业贷款、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外贸贷等创新产品业务量,推动信贷投放结构更优、规模更大、效果更好。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12. 加快市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强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推进平台运管专业化、市场化,加强市金融服务平台与省金融服务平台和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完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信用模块,为金融机构平台业务开展和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信用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13.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切实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利率压降力度,发挥大型商业银行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确保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稳步下降。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14. 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让利。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15. 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客户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将银行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违规服务收费作为检查重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三、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增强资本运作能力
16. 强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 支持我市融资主体多渠道多元化进行融资,2021年资本市场融资力争实现130亿元。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培育活动,利用政府推动作用及已上市企业的正面效应带动更多企业上市,不断壮大上市企业队伍。进一步充实全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发挥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寻求更多发展,加快企业成长步伐,促进产业转型。2021年,每个县区新增境内外多板块上市挂牌企业2家,新增在会在辅导企业2-3家,新增在中原股交所挂牌企业2-3家,股改完成3家并推动至少1家企业完成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17. 丰富金融业态形式。 加强与域外银行机构联系对接,鼓励在我市未设点的证券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支持域外有较强实力的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市产业投资集团金控板块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产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豫资公司、市农产园公司
18. 拓展金融供给层次。 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战略合作,实现政府与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在市、县两级层面深度开展,联合抓好项目落地,借助政策性资金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供应链融资业务,加大对科技、文化、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19. 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 组织筛选全市发展前景好、具备发行条件的优质企业,联合上交所、深交所、银行间市场因企施策,加强债券发行主体培育,辅导有发债意愿的企业尽快达到发债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债规模和质量。加强与境外中介机构的对接合作,推动更多企业利用香港、欧洲境外市场发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完善担保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20. 加强担保体系建设。 积极整合财政资源,履行监管和出资人责任,提升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021年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各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用足用好上级代偿补偿、业务奖补、风险分担政策,完善市内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代偿补偿、业务奖补、绩效考核机制。引导担保机构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创新担保产品,聚焦支小支农,服务县(区)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在保余额、在保户数双提升。2021年底,市、县政府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分别达5亿元、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21. 调降担保费率。 引导担保机构适当调降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实行低收费,力争在2021年底前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政府
22. 加强与省级担保机构合作。 加强与中原再担保集团、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提升省级担保机构在我市直保规模,争取中原再担保集团驻马店分公司组建,配合省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落地落实,提升企业和项目担保增信支持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23. 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创建。 统筹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为导向,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创建工作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发县(区)开展创建的主动性,推动县(区)金融业实现快速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以3年为期,实现市内各县(区)全部成功创建市级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有效改善各县(区)融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2021年底前,成功创建1个试点先行县(区)。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政府
24. 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动态监测,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化解,防止风险外溢。加强银行机构贷后管理,做好重点企业风险防控。强化银行机构风险防控,做好应急措施储备。推动我市转贷机制规范化建设,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呆账核销、现金清收、批量转让等方式,加快推进不良贷款处置。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政府
25. 加大金融纠纷调解力度。 充分发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和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在化解金融纠纷、保障金融债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金融资源的高效循环。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