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21-02648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一、起草过程

为促进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及河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方案》、驻马店市政府会议纪要〔2020〕14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于2020年12月书面征求了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消防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截至目前,有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反馈意见,其余单位无意见。2020年12月23日,受市政府副市长贾迎战委托,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马国安主持召开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专题研究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市住建局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管理办法》的实施,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化解市中心城区停车市场供需矛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31条。第一章总体原则共两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等;第二章分类管理共一条,明确了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第三章实施主体共两条,明确了我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及公共停车泊位经营的实施主体及各相关单位需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协同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等;第四章收费标准共一条,明确了收费标准根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第五章经营管理要求共十一条,明确了规范经营的相关内容;第六章收费监管共四条,明确了智能部门监督检查,诚信体系建设等;第七章优惠政策共两条,明确了免费停放车辆及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第八章注意事项共六条,明确了停车要求及停车泊位的管理;第九条其他共两条,明确了本办法解释权及实施日期。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