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3-007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年05月09日 |
名 称: | 关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2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厅要求完成“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2年标定地价”(以下简称标定地价)制定工作,建立完善了驻马店市地价公示体系,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标定地价,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标定地价是国家法定地价体系的主要内容,是政府规范土地市场交易、强化土地资产保护、推动土地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标定地价也是地价管理的基础,在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标定地价的概念
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标定地价属于政府法定公示地价,需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每年进行更新。
三、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法〔2020〕22号)的工作要求,标定地价需按年度更新并发布。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调度。2022年8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技术承担单位,全面启动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工作。技术单位并严格依据技术规程和工作流程,先后经过外业调查、数据收集、内业测算、技术成果的编制、征求局内及各单位部门意见等程序,对项目成果进行不断修改完善,2023年1月16日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验收。2023年4月10日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4月24日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四、标定地价制定的必要性
标定地价作为标准宗地的价格,每年或每期评估是具体的、稳定的、现势的,是指导土地市场交易及土地价格评估的有力依据,也可作为差异性税种征收依据。标定地价体系为土地市场的规范与发育提供更为合理的价格调控依据,充分发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标定地价与实际出让转让价格的对比,及时掌握土地市场动态变化,通过政策调控维护合理市场秩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提供价格参考;为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进行城镇土地资产评估和成本核算提供服务。
标定地价的更新,将进一步健全驻马店市公示地价体系,及时反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动态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决定性作用,对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本次标定地价编制成果的主要内容
根据标定地价的有关界定,明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内涵为:
(一) 标准宗地估价期日
标定地价价格基准日统一为2022年1月1日。
(二)标定地价 公示范围 的划定
标定地价公示范围划定是标定地价评估的前提和基础,按照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并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综合确定本次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评估工作范围。
(三)标定区域的划分
根据标定区域划分的原则及要求划分标定区域。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共划分66个标定区域,其中商服27个,住宅27个,工业12个。
(四) 土地用途
本次标定地价评估体系包括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共三种用途。
(五)容积率
按照标准宗地的出让容积率或实际容积率,已建成的按实际容积率,未建成的按出让容积率。
(六)使用年限
标准宗地价格评估的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为50年。
(七)土地开发程度
根据标准宗地的实际开发程度。
(八)价格表现形式
评估标准宗地的合法现状开发利用条件下的土地价格,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为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形式进行表示,工业用地为地面地价形式进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