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安排部署,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我市从实际出发,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出台了《实施方案》,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强化保障措施4个部分。

(一)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一是低收入人口范围和认定。二是低收入人口排查和数据库完善。三是各类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工作衔接,探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做法。

(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加强线上线下核查。二是健全预警处置机制,及时分类推送转办;发现救助情形特殊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三)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二是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三是提升急难社会救助水平。四是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五是拓展其他救助帮扶。六是加强开展慈善帮扶。

(四)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培训宣传。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

三、有哪些亮点做法?

(一)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经识别后按照符合的条件分别纳入各类低收入人口类型。对低保“单人户”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将申请“单人户”的重残等级明确扩展到智力、精神三级残疾。

(二)探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做法。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一般应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先后顺序逐类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及时转换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将申请人精准认定为最优先类别的低收入人口,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确保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对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认定程序。

(三)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政策作用。对于已经提出低收入人口申请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识别为相应低收入人口。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功能。

(四)要求扎实开展培训宣传。各县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县、乡、村级社会救助相关人员要全面准确掌握政策、吃透精神、领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同时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