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政策,广泛搞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企业须开具由纳税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证明和银行信用证明,附在申请报告第8项“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后。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包括省属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进行审核,并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联合行文。
(三)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行文的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工信委两份和市财政局一份;申报材料六套,分别报送市工信委五套和市财政局一套。申报材料要求有目录,A4纸胶装。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送市工信委、财政局邮箱。
其中技术改造类项目报送市工信委规划发展科;信息产业类项目报送市工信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小企业类项目报送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项目分别由相应部门组织复核申报。
(四)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务必于2016年5月20日17:00时前将正式文件和申报材料报送完毕。逾期申报、无正式文件的均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委规划科:
联系人:王璇伟 电话:3700017
邮箱:aygxwghk@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张建敏 电话:5109179
邮箱:ayczqy@126.com
附件:定稿 2016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9稿,不含附件).doc
附件1-资金规模安排表.xls
附件2-3-资金申请表、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申请表.xls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阳 市 财 政 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