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组织申报2016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政策,广泛搞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企业须开具由纳税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证明和银行信用证明,附在申请报告第8项“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后。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包括省属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进行审核,并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联合行文。

  (三)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行文的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工信委两份和市财政局一份;申报材料六套,分别报送市工信委五套和市财政局一套。申报材料要求有目录,A4纸胶装。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送市工信委、财政局邮箱。

  其中技术改造类项目报送市工信委规划发展科;信息产业类项目报送市工信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小企业类项目报送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项目分别由相应部门组织复核申报。

  (四)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务必于2016年5月20日17:00时前将正式文件和申报材料报送完毕。逾期申报、无正式文件的均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委规划科:

  联系人:王璇伟 电话:3700017

  邮箱:aygxwghk@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张建敏 电话:5109179

  邮箱:ayczqy@126.com 


  附件:定稿  2016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9稿,不含附件).doc

       附件1-资金规模安排表.xls

       附件2-3-资金申请表、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申请表.xls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阳 市 财 政 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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