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召开安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安阳市迎宾馆二楼第二会议室(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
二、听证会听证人
任良飞 李宏志 胡万明 史绍玲 张宪政
三、听证会参加人
赵红霞 张志学 黄 艳 李艳红 潘文欣 翟 佳
高 峰 王瑞成 王现民 常海霞 张向东 张同庆
杨红亮 陈永丽 杨 菁 王 静 牛志强
四、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980元/生/期,县城和农村地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780元/生/期。
方案二: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900元/生/期,县城和农村地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700元/生/期。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