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6年8月31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2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释放出强大的政策红利。文件提出: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和开放创新先导区、技术转移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辐射和带动全省创新发展的综合载体与核心增长极作用。文件从五个方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开放式创新、集聚海内外人才资源、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分别提出了诸多先行先试的政策,并指出:“除了明确限定于示范区实施的外,其他政策适用于全省。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根据试行情况适时复制推广。”

2016年9月7日,王新伟市长批示:“请玉军同志学习借鉴,创新支持政策;瞄准先进,突出一项或二项做到全省先进;最近安排一次调研,推动自主创新工作。”

二、主要内容

该《意见》共有五部分十四条31点,其主要内容是:

(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构建富有活力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大高层次研发平台载体建设力度。

(二)推进开放式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开放合作工程,加快培育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推动高端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

(三)集聚人才资源,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打破常规,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多措并举促进人才集聚,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双向流动,强化创新人才服务保障。

(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五)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完善创新保障机制。完善创新投入保障机制,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营造促进创新的良好环境。

   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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