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6〕8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2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5号)精神,参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豫科自〔2016〕11号),我市开展了2016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经拟备案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现将“林州抗菌肽研究所”等两家符合相关备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加强辖区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引导工作,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附件:安阳市2016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2016年11月3日
附件:
安阳市2016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结果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备注 |
林州抗菌肽研究所 | 事业法人 | 林州市 |
安阳市文峰区企业创新研发中心 | 事业法人 | 文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