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安阳市节能监察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概况
第二部分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隶属于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全供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市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情况进行日常监察;
(二)负责对县(市、区)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行业节能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三)承担节能宣传、节能产品推广和能源利用监测工作。
第二部分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年收入总计169万元,支出总计169万元,与2016年11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工资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年收入合计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年支出合计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在职人员经费支出141万元,占83%; 退休人员工资1.2万元,占1%;单位运行费27万元,占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含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1.2万元,包括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保留奖金、公用经费;公用经费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业务费(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能评项目评审费等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阳市节能监察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
(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 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2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在2016至2017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5万元,原因是根据2016年工作业务量情况,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开支,绿色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