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工信(2017)296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7〕8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安委会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从我市实际出发,强调以下三点:

一、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17〕15号)和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7〕86号)明确的大检查任务,市工信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煤矿领域、中小企业、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及委属企事业单位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委分管领导和科室要按照市安委会和省工信委确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市工信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彭水岩任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委运行监测协调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以及大检查活动联系人信息(单位、部门、姓名、职务、手机)于8月10日前报市工信委;每月28日前向市工信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大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于9月28日前报市工信委,大检查总结于10月18日前报市工信委。

联 系 人:梁志田   张浩 

联系电话:0372-3700052

电子邮箱:aygxjyxk@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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