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攻坚办8月份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产业集聚区:

    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季度省、市大气污染攻坚重点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371号)要求,省、市即将对8月份双替代工作进行考核,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考核,现就有关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对照省攻坚办最新考核标准,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1、“双替代”完成户数应以建立的精确到户的双替代工作台账为准,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的户数不予认可,且完成户数要达到省定、市定年度任务目标80%以上。

    2、“双替代”任务完成的标准是以冬季采暖设备安装入户为准,仅仅完成燃气设施入户或炊事代煤不能认定为完成“双替代”任务。近日环保部督查发现殷都区、安阳县部分乡镇存在以炊事代煤作为标准认定完成“双替代”问题,已就该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

    3、对于精确到户的双替代工作台账,入户明细中必须包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设备名称,以上信息缺一不可,而且设备名称必须精确到设备型号,如:海尔壁挂炉LZP20-FIS。对此,省攻坚办一再反复强调:“双替代台账一定要到户(取暖设备不能省),8月份打分,台账不完善的一律不给分”。

    特此通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