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阳市工业经济监测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为安阳市工业经济监测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7年安阳市工业经济监测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12月5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www.etaa.com.cn),实行网上报名、查询、交费、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6日16:00期间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或报考岗位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7时,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改报其他岗位,退还报名考务费。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事业单位、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须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2 月21日上午9:00至12月23日上午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 12月23日上午。

具体安排为: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2017年安阳市工业经济监测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工信委按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由市工信委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工信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安阳市工信委  0372—3700029

监督电话:安阳市人社局  0372—2209609

 

附件:

1、附件1 安阳市工业经济监测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附件2 安阳市工业经济监测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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