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豫政〔2017〕28号?)。省政府《专利奖励办法》印发后,按照市领导指示,知识产权局对我市2014年出台的专利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

二、我市2014年设立专利奖情况

截止目前,18个地市设立专利奖的有四家,分别是郑州、新乡、南阳、安阳。我市于2014年设立专利奖,并制定下发了《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安政文〔2014〕92号)。奖项设置为两项:设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其中专利优秀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2万元; 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1万元。截至目前,已评选两届。

2014年,“生活垃圾联合分选装置”等8项专利被授予安阳市专利优秀奖,刘天平等4人被授予安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2016年,“槽帮锻造工艺”等10项专利授予安阳市专利优秀奖,王志军等4人被授予安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三、新出台专利奖励办法主要修改内容

(一)奖项设置与省专利奖一致。将2014年我市专利奖励办法中,设置的“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修改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提高了奖项的奖励数额。

1.特等奖每项1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2万元。大大超过了2014年专利奖规定的2万、1万奖励额度。特等奖奖额参照省奖一等奖确定。

2.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参考鹤壁市情况)

3.荣获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1万元的奖励。(参考鹤壁市情况)

(三)倾斜于发明专利的奖励。特等奖只对发明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不少于2∕3。

(四)明确了安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参考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安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人社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行政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安阳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

 《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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